五常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原山河屯林业局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公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3-21

山河屯林业局原行政归属为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管理局。自国企改革实施以来,山河屯林业局于2021年进行企业改制,行政规划纳入到五常市管辖范围内。由于五常市最新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已完成,并于2021年9月1日公布实施;而山河屯林业局改制前后尚未进行基准地价更新。为确保行政区基准地价的全域性、时效性,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关于五常市原山河屯林业局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成果验收意见的函》哈资源规划函 2024〕378号精神,五常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原山河屯林业局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域范围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地域范围为五常市原山河屯林业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其他区域(范围外如有新增国有土地)则按照原山河屯林业局末级地确定其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土地使用权价格,其内涵是指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即土地使用权在现状或规划土地利用条件下的市场价格。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利润)和政府纯收益两部分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在城镇可建设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国有土地,以2020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按现状各用途、各级别设定土地开发程度、容积率条件下,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期,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本次原山河屯林业局城镇基准地价内涵沿用已公布实施的五常市城镇基准地价(二、三、四级)内涵。其中:

商业、住宅、公共服务用地各级别基准地价对应的区域基础设施平均开发程度为:五常市二级为 “六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暖和宗地内场地平整);三、四级为“五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场地平整)。各级别基准地价设定容积率为1.0。

工业、公用设施用地各级别基准地价对应的区域基础设施平均开发程度为:五常市二级为“四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供水和宗地内场地平整)。各级别基准地价设定容积率为1.0。

三、其他事项

(一)在基准地价应用中,参照《五常市原山河屯林业局城镇国有土地级别范围表》和基准地价图对土地级别界限进行确定,最终确定的土地级别以各用途土地基准地价图所载级别范围为准。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五常市原山河屯林业局城镇基准地价表

       2.五常市原山河屯林业局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表

          3.五常市原山河屯林业局城镇国有土地年租金价格表

          4.五常市原山河屯林业局商业、住宅、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5.原山河屯林业局工业、公用设施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五常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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