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清咸丰五年(1855年),在五常设“举仁、由义、崇礼、尚智、诚信”五个甲社,“五常”由此得名。1913年设五常县,1744年(清乾隆九年),设置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驻拉林城,隶属宁古塔将军,1947年山河县并入五常县,1956年拉林县并入五常县,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93年撤县设市。境内有金代古城遗址、古墓葬和明清时代的石羊、石刻、贞节牌坊及拉林副都统衙门等文化遗存。五常市北部是满族聚居的地区,有5个满族乡(镇);中部有朝鲜民族乡1个。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91.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 .2万人;满、朝鲜、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6.2%。1993年8月28日,五常撤销县制,改为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