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http://www.hljwch.gov.cn/hebwcs/c5546/zfxxgklby_nb.shtml进行查阅,请联系五常市乡村振兴局,地址:五常市金山大街55号,电话:0451-535232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年度和月度数据,便于公众查询。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相关统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统计局未收到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从严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采取信息发布“三审负责制”即: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局长终审,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工作要求,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工作,并定期查询、梳理信息发布内容,对可能出现的错别字、表述不准确等方面进行及时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五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的公开指南以及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五常市统计局严格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格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进展,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信息发布频率还需要加强,网站栏目更新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
(二)改进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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