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csxxgk.harbin.gov.cn/col/col12596/index.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应急管理局。地址:五常市通达大街,邮编:150200,电话:0451-535896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涵盖政策法规、意见征集、行政处罚、宣传科普、工作动态等各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报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将安全生产、火灾防汛、重大工程、风险减灾、地震地灾等重点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工作事项,采取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要求,聚焦安全生产和减灾工作,秩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工作动态、新闻简讯、领导调研等信息代替公开内容,公开内容不精准,政府信息公开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的现象。下一步,市应急局将围绕工作主责主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学习领会,对标对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措施要求,根据标准规范清单,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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