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财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来源:五常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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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csxxgk.harbin.gov.cn/col/col12596/index.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五常市财政局。地址:五常市建设大街356号,邮编:150200,电话:0451-5352264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做好发布信息内容审查工作。要求所有信息公开内容需经股室领导及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统一由办公室对外发布,确保每一条发布信息内容均经过严格审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报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们完善了发布和审核岗位的AB岗制度和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府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在认真研究近年来财政舆情及每年舆论热点时间分布的基础上,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工作开展落实不够。信息管理还比较薄弱,业务科室与办公室之间缺乏及时有效对接,致使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管理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年度评优评先有机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常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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