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来源:五常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csxxgk.harbin.gov.cn/col/col12596/index.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五常市乡村振兴局。地址:五常市锦山大街55号,邮编:150200,电话:0451-8583809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五常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强化乡村振兴预警信息发布,狠抓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共发布扶贫救助公开信息7条。财政扶贫12条,其中:财政扶贫资金安排 8条,财政扶贫动态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度,五常市乡村振兴办公室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报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公开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先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法做好乡村振兴产品的发布工作,使用“五常市精准扶贫”微信公众号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培训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全年未发生针对五常市乡村振兴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更加严格,公开内容不断增加,需要进一步梳理、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针对上述问题,市乡村振兴局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全办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意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变观念,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二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向全社会展现市乡村振兴局的工作成绩,让扶贫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常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