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csxxgk.harbin.gov.cn/col/col12596/index.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五常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哈尔滨市五常市金山大街169号,邮编:150200,电话:0451-535327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标准,规范公开要素,强化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度,五常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报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落实“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要求,准确执行《条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线上与线下、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为抓手,通过不断扩大公开的深度和范围,推动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促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梳理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单,对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要求,明确“三审”责任主体,健全重大舆情和重要事项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全年未发生针对五常市医疗保障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更广、重点领域公开更为有序,但在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方面还需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还需增强。下步,市医保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医保领域政务公开高效规范运行。对政策文件解读质量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五常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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