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五常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五常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五常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分类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五常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五常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日常工作。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委、市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改造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哈市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研究和评估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四)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的重要政府决策潜行咨询、审核工作,参与市政府涉法事项的处理工作;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并建立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
(五)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人民陪审员推选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考核、任免、调配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承办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九)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及有关工作;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实施统一管理。
(十)承担依法由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市政府的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应议应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
五常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维稳、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系统财务、审计、装备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对全系统干部的考评奖惩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干部调动工作。
(三)基层工作指导股。负责指导全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工作及标准化建设;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律师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陪审员推行工作。
(四)社区矫正股。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相关具体工作,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奖惩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巫医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
(五)法制股。负责政府部门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机关党组织设置按照党章及规定执行。
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15名,设局长 、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其中:副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正股级5名。
市司法局下设24个乡镇司法所,为市司法局派出机构,股级单位,每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名,共48名、每所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人员构成:
2020年行政编制人数:63人。(实际在职29人,退休30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在职9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五常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本级及汇总预算
(一)、经费核定原则
部门预算支出安排项目包括:工资性福利性支出、对社会和家庭保障性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按2020年12月份工资数为准测算。含在职职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住房公积金、遗属工资、抚恤金等支出。
2、公用经费中:办公费按行政单位1,500元/人、年(事业单位1,300元/人、年)标准和单位编制人数核定。其他公用经费是按各科局办公地点及工作职责进行核定。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358.7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58.7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性福利性支出300.29万元:含工资204.38万元、、奖金17.9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60.7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11.91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22.2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公用经费)73.71万元:
其中办公费40万元,上年66.67万元,压缩40%;
印刷费9万元,上年12.86万元,压缩30%;
邮电费0.5万元,上年0.59万元,压缩15%;
差旅费2万元,上年4万元,压缩50%;
培训费0.21万元,上年0.42万元,压缩50%;
其他交通费12万元,上年20万元,压缩4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其中遗属补助2.5万元、医疗补助0.4万元。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20年工资性福利性支出300.29万元,2019年工资性福利性支出254.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88万元。
2、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公用经费)73.71万元,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公用经费)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71万元。
3、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79万元。(退休人员工资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开支)
六、“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核定经费总额后按照厉行节约及“三公经费”零增长的要求安排支出。2020年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上年20万元,与2019年相比压缩40%,压缩8万元,车改后保留2台公务用车。
七、政府采购
2020年初没有“政府采购”项目,所以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
固定资产情况202.9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3.33万元,通用设备71.39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8.27万元。乡镇司法办公用房2377平方米、有2辆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
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用于保障职工的工资发放及稳定;公用经费用于单位的正常运转以及全市普法宣传、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依法治市、领导和管理各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正确调解民间纠纷、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十、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376.91万元,支出376.91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376.9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五常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五常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1ff497aa47c66b6ac41288fc5ed83a11.xlsx(45.98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