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五常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2-06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范围、决策流程、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五常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30日印发了《五常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五政规〔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的印发和落实,对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便于各单位进一步理解、落实要求,现将《办法(试行)》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政府投资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办法(试行)》主要解决了我市政府现有规范性文件指导性不够,约束性不强的问题,结合平时在实践中发现的政府投资范围、前期工作、建设过程、项目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该《办法(试行)》由市发改局负责牵头起草,在《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积极借鉴各省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修改细化完善,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做了具体要求,细化到政府、部门、项目单位的具体职责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经过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提交市人民政府第3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1月30日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试行)》对全面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适用范围

《办法(试行)》适用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下辖各乡(镇)政府可参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

《办法(试行)》包括总则、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政府项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九个章节四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本办法(试行)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资金投向、资金安排方式、部门职责等内容。第二章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共4条,主要明确投资决策过程的基本要求、年度计划编制要求和纳入年度计划的范围、年度计划的审定流程和执行要求等内容。第三章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共6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要求、简化审批程序等内容。第四章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共5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及相关法律规定。第五章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共6条,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开工条件,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项目竣工验收等做了规范性要求。第六章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共7条,主要对投资项目规模、概算控制、概算调整、现场签证管理、项目验收结算等作出规定。第七章为“政府项目监督管理”,共6条,主要对各部门的监督管理权责和信息管理公开作了规定。第八章为“法律责任”,共5条,主要明确了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项目单位等各单位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措施。第九章为“附则”,共1条,明确了《办法(试行)》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哈政办发〔2017〕20号)的规定,日常解读人为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管理股吴旭,联系电话:0451-53528688。

                       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1日


正文:五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常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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