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30

今天上午,五常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金华,副主任杜泽春、魏本玉、国少凯、王莹出席会议。副市长邢远航、市人民法院院长孔庆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司铁峰,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穆育红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邢远航所做的《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就此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金华指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国少凯所做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就此项工作张金华建议围绕安全生产法“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违法行为查处及事故调查处理、推进社会共治等法律规定的责任落实落靠,坚守安全生产责任底线。要统筹推进市安委办和28个专委会的作用,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围绕安全生产法“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聚焦重点行业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孔庆春所作的《关于提请李硕等任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司铁峰所作的《关于提请修丽等任免职的议案》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根据现场表决结果,五常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硕、刘志忠等128人为五常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修丽为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高天添为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金华希望新任职人员要信念坚定成色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要实干担当本色足,始终牢记身为“两院”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使命,增强公仆意识,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开展好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负人民群众寄予的厚望。要规矩廉洁底色足,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让守规矩成为敢担当的底气,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在全面推进依宪行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新征程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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