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公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0-17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 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进驻哈尔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
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电子邮箱:sthjtjjjcz@163.com;信箱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邮编:150090。
附件:《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
黑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