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1-29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经五常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对全“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场所严禁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严厉打击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二、冷库严禁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要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各类场所严禁违规从事动火、电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不得上岗,未办理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开展作业行为。

四、各类场所要确保消防安全设施有效可用。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可用。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消防设备设施。

五、各类场所严禁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各类场所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七、各类场所严禁在室内及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八、各类场所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制作隔热保温层或者防火分隔。

九、各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

十、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53512345”投诉举报。

本通告中“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足疗、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洗浴、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居住类场所包括住宅楼、公寓楼、宿舍楼,以及出租屋、群租房等。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照法定职责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五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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