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12-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确保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总体方案》(黑安发〔2023〕7号)要求,以市级领导分片督导、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市安委会18个督查组驻地督查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次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一、 时间阶段安排

从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3月中旬,分三轮次进行。

第一轮次:2023年12月20日至29日(10天)。主要是检  视“两个行动”成效,深入推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保元旦”

安全。

第二轮次:2024年1月中下旬。主要是推动第一轮次问题 整改,同步开展2023年度区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是“保全市两会和春节”安全。

第三轮次:2024年3月上旬。主要是针对第一、二轮次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是“保全国两会”安全。

二、 督查范围

(一)区域“全覆盖”。市级领导对6个片区开展三轮次“全 覆盖”督导;市安委会督查组每轮次对18个区县(市)开展“覆盖”驻地督查,结合实际抽查重点乡镇(街道)。各区县(市)

督查组每轮次对乡镇(街道)“全覆盖”督查。

(二)行业“全覆盖”。市安委会督查组、各区县(市)督查组每轮次对本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结合实际抽查重点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及市场主体。

(三)警示“全覆盖”。市安委会、各区县(市)两级督查组对地区、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警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情况“全覆盖”督查。

三、 督查方式

(一)市级领导对分片督导区县(市)开展督查,同时对市安委会18个督查组驻地督查工作进行指导。市安委会18个督查组要主动对接负责督导本地区的市级领导参加督查检查,并反馈工作信息。

(二)市安委会18个督查组深入基层、深入末梢、深入生 产经营一线,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通报约 谈、“一案双查”、倒查责任、处罚问责、公开曝光、跟踪整改、反馈意见等方式,开展三轮次督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边检查、边移交、边处理、边监督整改。根据不同阶段形势任务,结合实际确定每一轮次督查具体方式。

(三)各区县(市)将三轮次督查工作有序衔接,常态化驻地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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