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 张娜发布时间:2019-12-09

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军转人员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并负责伤残抚恤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

(七)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军退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邓清玉

联系电话:0451-56656681

办公地址:五常镇物资路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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