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有关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0-06-04 来源:五常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把“六稳”“六保”落到实处,现将五常市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支持商服业户促销,允许占道经营。除雅臣路、金山大街和奥林匹克公园周边的餐饮、超市等门店外,其它餐饮、超市等门店,可在负面清单明确的情形外,在店外门前区域设置棚伞等设施,开展店外就餐和商品促销等经营活动。

  二、坚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增设临时市场。在希望大街西段设早市;在通达大街东段(宝立小区内)和小十字街南段(原纺织小市场)分别设临时市场;在步行街设日用品、纺织品夜市;在金街购物广场门前、体育东路西侧与天宝热力公司路南之间空地、封闭北广场街路段分别设餐饮类夜市。

  三、进一步方便居民生活,增设临时占道摊点。在步行街各胡同口和背街小巷人口较为密集或住宅小区较为集中的路口增设30个居民日用生活所需用品临时占道摊点。

  四、加大弱势群体照顾力度,适度放宽经营。其他售卖果蔬粮油及日用品的流动商贩,原则上放宽经营,对轻微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原则上不扣不罚,以教育劝导为主。

  五、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禁止占用城市车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影响通行和影响安全的区域,禁止占用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环境要求敏感区域进行经营活动。禁止不戴口罩、摊位间距过密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禁止室外明火作业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禁止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污染环境的行为;禁止占道修车、洗车、加工作业等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行为;禁止损毁绿地、树木,破坏城市绿化环境的行为;禁止破坏经营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的行为。业主要自备垃圾收储容器,各类摊点严禁使用大篷车。

  六、统筹协调联动,做好服务保障。从城管执法、公安机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和消防救援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联合管理服务队伍,按照职责做好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环境秩序、交通秩序、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服务工作。各摊点和市场内业主占道经营前要到市城管局备案,并签署遵守防疫规定和城市管理规定承诺书。

  七、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减轻业户负担。从即日起,除刚性缴费(垃圾处理费)外,其它费用一律免收一切费用。

  八、适应消费需求,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早市营业时间调整为早5:00至11:30;步行街夜市营业时间为晚17:00至21:00;餐饮类夜市营业时间为晚17:00至22:00;其他临时占道摊点和市场营业时间为早8:00至晚19:00。

  以上措施适用期为2020年6月5日至10月20日。

                                                                            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4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