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常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五常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常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报告制度要求,采取“综合报告+专项报告”的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现将我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情况
截止2022年底,纳入我市国资管理的有13户国有企业,其中:粮食企业12户,交通运输企业1户。
五常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50亿元,负债总额0.8亿元,净资产2.5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77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22.85%。
资源配置:1、土地资产1.27亿元;2、房产1.52亿元;3、一般建筑物0.8亿元;通用设备0.44亿元;电子设备162万元;交通运输设备416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五常市217家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其中行政单位69家,事业单位147家,群众团体1家,编制人数14,285人,较上年度增加146人,年末实有人数12,191人,较上年度减少45人。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23,377万元,较上年增长228.24%。负债总额61,084.7万元,较上年增长4.70%。净资产662,292.31万元,较上年增长308.73%。
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17,225.27万元,占资产总额16.2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606,151.73万元,占资产总额83.79%。
流动资产87,276.97万元,较上年增长-9.30%,占资产总额12.07%;固定资产115,799.8万元,较上年增长2.72%,占资产总额16.01%;在建工程19,010.92万元,较上年增长137.51%,占资产总额2.63%;无形资产798.64万元,较上年增长-3.64%,占资产总额0.11%;公共基础设施498,695.75万元,占资产总额68.94%;其他资产1,794.94万元,占资产总额0.25%。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8,211.3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6.18%(其中,房屋84,392.0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2.88%);设备22,889.96万元,占19.77%(其中,车辆4,441.82万元,占3.84%,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4,755.1万元,占4.11%);文物和陈列品32.47万元,占0.03%;图书档案1,248.02万元,占1.08%;家具、用具3,417.97万元,占2.95%。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五常市行政区面积共749,918公顷,湿地面积3,002.58公顷,耕地面积336,327.66公顷,林地面积346,780.31公顷,草地面积2,488.86公顷,园地面积626.0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084.09公顷,城市用地1,266.23公顷,建制镇用地2,191.93公顷,村庄用地21,580.35公顷,采矿用地461.31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84.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892.7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416.8公顷。
2、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五常市矿产资源丰富,拥有多种矿产资源,但查明资源储量较少。非金属矿产多,能源和金属矿产少。截至2020年底,全市区域内共发现各类矿产23种(含亚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被列入《截至2020年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有6种。发现各类矿产地30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12处、矿化点17个。金属矿产均为小型(未发现大中型矿床),贫矿多,富矿少,矿床中共伴生组份多,选冶难度大。我市的优势矿产主要是建筑用石和建筑用砂,建筑用石包括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凝灰岩等。我市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共计8种,其中,金属矿产3种:铁矿、铅矿、锌矿;非金属矿产4种: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砂、建筑用凝灰岩;水气矿产1种:矿泉水。全市矿山企业共计18家。其中:金属矿山2家,水气矿山1家,非金属矿山15家,设计总开采规模93万立方米/年。
3、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五常市林地总面积346780.31公顷,森林覆盖率46.2%。市域内含地方12个国有林场、山河屯森工14个林场及苇河森工3个林场。五常市天然植被由东南向西北呈带状分布,东南部山区动植物种类丰富,向西北部平原区逐渐转变为动植物种类较少。东南部中山、低山区天然植被以针阔叶混交次生林为主,局部有少量原始林。针叶林树种主要有红松、落叶松、云杉、沙松等;落叶阔叶树种类颇多,主要有桦、杨、榆、椴、胡桃秋、黄波罗、柞、色木、水曲柳等。林冠下资源丰富,观赏绿化树种有五角枫、忍冬、胡枝子、杜鹃等100多种;野生药材有人参、党参、黄芪、刺五加、满山红等300多种;山野菜有薇菜、猴腿蕨、刺老芽、黄花菜等100余种;浆果类有山葡萄、猕猴桃等10余种;菌类有木耳、猴头、榆黄蘑、元蘑、榛蘑等10多种。坚果有榛子、松籽等。冠下动物种类345种。
4、水资源基本情况
因水属于动态资源,各年度水量数据属于变量,县级无法自测,因涉及周边地区,由哈市级组织编写,且2022年水资源数据需要哈市级在2023年编辑,年末出台,暂采用多年水量平均数据。
(1)河流水系
五常境内共有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50条。其中同属松花江一级支流2条,即拉林河、阿什河。全市河网平均密度0.3公里/平方公里。
(1.1)拉林河
拉林河是松花江右岸一级支流,在五常市境内长236.75公里,流域面积7196平方公里,拉林河五常站多年平均流量47.5立方米/秒。拉林河在五常境内有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2条。其一是牤牛河,牤牛河是拉林河右岸一级支流,干流长287.73公里,在五常境内流域面积3119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41.22立方米/秒。其二是溪浪河,也叫细鳞河,是拉林河左岸一级支流,五常境内河段长33.30公里,流域面积168平方公里。
(1.2)阿什河
阿什河是松花江右岸一级支流,阿什河阿城站多年平均流量11.4立方米/秒,流经五常河段属于中游 ,在五常边境长度40.51公里,五常境内流域面积305平方公里。
(2)水资源量
(2.1)地表水资源:全市多年平均年降水500-800毫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东南部山区是降水量的高值区,多年平均降水量700-800毫米。中部丘陵漫岗区居中,多年平均年降水量600毫米。北部平原区偏少,多年平均降水量546.6毫米左右。五常市年降水天数平均为115-116天,年内降水分布不均:春季(3-5月)降水占年降水的15%。夏季(6-8月)降水占年降水的64%。秋季(9-10月)降水占年降水的16%。冬季(11月-下年2月)占年降水的5%。
大气降水是河川水资源的主要补给源,拉林河流域集水面积五常境内7196平方公里,年平均降水52.8亿立方米,折合平均降水深712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深280.9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32.12亿立方米。
(2.2)地下水资源:全市地下水资源量约在6-7亿立方米(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部分),全市地下水补给量来源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和冰雪融化后渗入,全市多年平均有效降水入渗补给量约6.5-7.0亿立方米.
(3)水资源总量
2002年至2021年这20年的算术平均值:平均降水量为51.27亿立方米,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2.7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6.91亿立方米,平均重复计算水量3.56亿立方米,境内水资源总量平均为26.09亿立方米。
5、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情况
五常市2022年村镇一批次(村镇批次),新增面积2.2166公顷;五常市2023年城市一批次(城市批次),新增面积6.4453公顷。
铁科高速尚志界至五常段建设项目(单独选址),新增面积249.0402公顷;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建设项目(单独选址),新增面积95.2365公顷。
二、国有资产工作与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
按照哈尔滨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任务要求,我市持续推动改革不断深入,提升改革综合成效。三年改革行动台账任务共有10个方面44项内容,截至2022年末已完成44项,完成率100%,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2户。按照五政发【2012】20号文件成立全民国有独资的五常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下辖11户分公司(原11个国有粮库),改革后公司总注册资本8581万元,民营资本95万元。充分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妥善安置职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效益分配、分库核算、自负盈亏、利润分红、风险共担的方法,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
二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五常市运输有限公司,已完成产权(股份)改造,混改后的企业总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国有股占51%,企业职工股占33%,社会法人股占16%。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核算、资产盘点、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工作,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严格执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力。
二是规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对报废、报损资产坚持在鉴定后进行处置;对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转让底价,通过公开进场挂牌转让,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抓好信息化建设强化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初步建立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处置事项的公开化、透明化及规范化。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提高全社会资源保护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全市耕地保护红线。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自然资源保护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真正将资源保护保护的职责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确保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落靠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把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地块,推动各方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市政府与24个乡镇,24个乡镇与261个行政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责任担当,确保监管到位。
三是营造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第一,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法律宣传进乡村活动,向全市24个乡镇和261个行政村发放宣传资料,深入村屯和田间地头宣传,普及耕地保护法律常识。同时专门制作音频资料,利用巡查车辆功放机和乡村大喇叭进行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共建共享”的意识,成为保护耕地的生力军。第二,组织开展国家法定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创新公民尽责形式,形成人人造林、人人护林的良好气氛。第三,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等开展水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企业、园区、乡村,普及水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市场化转型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已转型企业的业务目前仍以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和收入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的销售等为主,导致各企业间可能会相互占用资源、制约发展。各企业虽有纲要性的经营定位,但并未在全盘统筹各母子公司资产资源的基础上明确清晰的集团业务板块。
2、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已成为当前化解债务工作的重点之一,转型已成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的必然选择。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绝非“一转了之”,如何让转型后的国有企业能够生存并做大做强。目前上级尚未确定一套系统的评价标准来衡量评价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的标准,上级关于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政策指导也有待进一步明确。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的发展壮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未完全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且未完全考虑企业功能定位、经营能力、发展阶段及自主管理成效等,致使某些事项仍存在国家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权责边界模糊的现象,国有资产监管仍存在实施手段不够精准、监管适度性尺度拿捏不准、监管关系双方职责不清的情形。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存在部分单位的通用设备已无法使用,须进行报废处理,部分电子产品由于更新换代属于已经淘汰产品,也需履行正常资产报废手续。这些问题未及时处理,暴露出我市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细致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资源保障问题。新时代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用地政策环境趋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供应只减不增、逐年下降。当前,我市用地空间非常有限,用地指标又在逐年缩紧,保障发展的缺口较大。
2、资源保护问题。乡镇村对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统一,个别存在政治站位不高,主体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够等问题。特别是乡镇的综合执法机构还没有真正组建,行使资源保护、巡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落实存在短板,查处资源违法案件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发挥。
3、协同机制问题。自然资源资产共建共享机制有待健全,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机制还需完善,不同程度存在管理碎片化、目标差异化、空间重叠化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哈市关于经济工作有关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着力营造深化改革的良好环境。制定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监管职责,稳步推进经营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二是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重点,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落实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重大资产管理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对系统所属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清查、维护和保管,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二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对报废、报损、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的,严格按“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政府签批---财政部门审批”资产处置流程,按规定程序进行评估,鉴定后进行处置。以评估价格作为转让底价,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场挂牌转让,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统计、核查,有计划、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涉及的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严格按资产处置规定和流程,对处置完毕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三是严格控制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执行资产出租出借的规定,对单位闲置房产出租出借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出租房屋在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竞价招租。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行为,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四是健全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资产管理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养,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感,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五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采取内部挖潜和外部拓展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实现利润总额与净利润同步增长,结合我市企业的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任务目标、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推动企业扭亏治亏,为五常市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守好耕地红线。坚持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在保障市域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确保全市的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守住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二是规范矿山秩序和修复治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全面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实现保护资源环境、保障经济发展、保证群众安全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积极申请立项,加快推进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进程。三是着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广泛普及灾普知识,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和信息传递,努力保障全市地质灾害无安全隐患、无事故发生。四是强化执法检查,提升自然资源保护能力。切实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乡镇自然资源执法进程,深入开展违法用地“清零”攻坚行动,抓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清零”工作,加大动态巡查,全力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确保“零约谈”、“零问责”,不断优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五是强化土地出让管理,提升财源建设支撑保障能力。切实发挥政府在一级土地市场上的垄断功能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把好土地供应闸门,深入推进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现地产收益最大化,为全市财源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资金支撑。六是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取用水压减方案》和计划落实,确保我市地表水管理保护和水量压减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在2030年前水量超载问题得到控制;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制度,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过程监督,为水资源费税改革过渡打好基础;争取资金完成取水口专项整治取用水计量安装任务。继续推动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各行业节水;深入推进节水型机构、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等节水型载体建设;深入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强化水资源案件查处,使非法取水和拖欠水资源费问题得到遏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