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落实免费妇女“两癌”筛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妇女对生殖健康、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需求,实现和维护广大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权益,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妇幼健康领域风险;坚持创新引领,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开启妇幼健康事业新征程,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妇女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力度,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筛查为基本项目,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做好优生优育服务指导,充分发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优势,不断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为全市29283名已婚育龄妇女和辖区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1104对准备怀孕的育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服务。为农村8438名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
三、服务对象
(一) 目标人群为全市城乡 35-64 岁妇女,以农村妇女和城市低保妇女为主。以 3 年一周期,受检人群不重复筛查。
(二) 户籍为本市的年龄为18—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及辖区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以及准备怀孕的育龄夫妻。
四、服务内容
开展以生殖道感染干预为主的服务,重点做好以孕情、环情监测、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服务。基本服务项目包括乳腺B超、盆腔B超、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阴道镜、妇科常规检查。对查出患病的妇女,由专业医生指导进行治疗或给予转诊建议,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乙肝、梅毒、艾滋病、肝肾功能和甲状腺检测等十九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5月1日—5月31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2024年6月1日—9月30日)按照《2021年各乡镇免费技术服务时间安排与任务数》,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开展普查工作,保证全市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免费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三)核查验收阶段(2024年10月1日—12月31日)市卫生健康局将对各乡镇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两癌筛查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工作
按照该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由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工作任务,并负责具体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工作的统筹管理,按照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好本乡镇育龄人群参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提高参与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本乡镇各村委会做好服务对象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工作,普及两癌筛查、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切实提高参检人群覆盖率。
(三)落实任务保证服务质量
根据妇女两癌筛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各乡镇要按规定的时间和下达的任务数,做好参检人员的组织工作;要提前安排好检查服务场所,确保这项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严格考核及时反馈信息
妇女两癌筛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已经纳入各乡(镇)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卫生健康局要分阶段反馈信息,对组织不力、不按要求开展工作或未完成年度任务数指标的,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