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常大米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2-10-27

为加强对五常大米品牌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五常大米品牌形象,进一步落实五常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解决五常大米市场乱象问题,决定集中开展为期 2 个月的规范整顿大米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立足打击、规范和教育相结合,通过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五常大米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教育,有效遏制违法生产加工大米行为,净化五常大米生产经营环境,促进我市稻米产业发展。

二、工作内容

要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各部门联动,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生产经营者排查和假冒五常大米行为排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案件线索,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无证生产、商标侵权、冒用地理标志、虚假宣传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属参与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无证生产大米,以委托加工为名私自分装违法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五常大米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五常大米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五常大米证明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五常大米证明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五常大米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查处擅自使用与五常大米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混淆行为。查处非法印制、出售五常大米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产品行为。查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布虚假广告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冒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和违反产品计量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冒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对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定量包装大米的净含量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 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属参与制售假冒五常大米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研部署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1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大米产业服务中心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内容,通过实地走访、明查暗访、受理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情况排查,及时掌握我市生产加工大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数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企业情况、许可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事先告知市场经营主体,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二)规范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25日)。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大米产业服务中心部门的联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监督检查,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认真排查线索,收集案源,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五常大米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二是要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及时沟通情况,共享监管信息资源,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26日-12月31日)。各部门要总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展示工作成果,公示案件处罚信息,特别是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认真研究违法生产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探索保护五常大米品牌的路径及有效方法,不断提升防范和打击行为的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五常大米品牌保护工作事关维护全市农民利益、事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和舆论关切的重要意义所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各相关部门要发挥综合职能作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细化部门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精心组织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大米行为,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确定专人联络,畅通信息汇集渠道,每半个月汇总一次整治情况,通报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

(四)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专班,做好配合,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乡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杜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属参与制售假冒五常大米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的舆论氛围。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监管执法和利用网络媒体散布抹黑监管执法及虚假信息的行为。营造打一场五常大米品牌营销与保护硬仗的强大声势,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真正的五常大米。让真正的五常大米享誉各地、畅销全国。

本方案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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