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http://www.hljwch.gov.cn/hebwcs/c5546/zfxxgklby_nb.s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五常市财政局,地址:五常市建设大街356号,电话:0451-5352584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全年累计更新发布信息10条,其中:财政预算3条、报告3条、政策说明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财政局主要通过安排我局安排预算股对本单位的网站栏目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公布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政务服务,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是宣传引导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政府采购、会计事务、补助补贴等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主动宣传力度仍不够大。
(二)改进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创新政务公开宣传载体和传播手段,以多媒体融合建设为重点,进行分众化、多样化传播,实现多渠道宣传、全方位覆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五常市财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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