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http://www.hljwch.gov.cn/hebwcs/c5546/zfxxgklby_nb.s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五常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五常市金山大街55号,电话:0451-535233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紧紧围绕“三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规范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件信息,在网站发布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委托服务等各类信息做好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定期进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开展2020年度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审查,及时清理失效文件,调整公文公开属性2份,标注失效文件19份,保障公开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拓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信息和微信公众号,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动态更新,中央、省、市涉农惠农政策宣传及农业农村领域法治科普。同时,做好政务服务热线、网民网上留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件的收集、处理、答复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综合推进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上报工作, 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全面。二是发布的信息存在错敏字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农业农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信息公开督导与检查,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加大对信息稿件的审核力度,提高发布质量及对错敏字的识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五常市农业农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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