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http://www.hljwch.gov.cn/hebwcs/c5546/zfxxgklby_nb.s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地址:五常市政法大街3号,电话:0451-5352345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要闻,部门动态,通知公告及公开公示类文件,财务信息,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并完善信息报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制度,压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不同阶段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公开了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等。
(五)监督保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督查、认真考核,对因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从严追究、从重处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部分科室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主动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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