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29 来源:五常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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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csxxgk.harbin.gov.cn/col/col12596/index.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地址:五常市政法大街,邮编:150200,电话:0451-5352345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人事管理类、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类、决策类、审批服务类等相关的政府信息。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文件、公示公告、行政审批事项、重大建设项目情况等,并按规定公开了林草局“三公”经费和收支预算等信息,更新政策法规类及规划信息类文件。2022年及时主动公开文件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完善信息发布采编审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舆情监测研判制度,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确保涉密信息和不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上网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和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作用,坚持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政民互动三大功能,服务于民生建设的大局。

(五)监督保障。及时公开和更新部门工作职责及分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单位审批流程,并公布公众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对非涉密的较敏感政务信息是否公开缺乏科学认识和明确界定,造成一些非涉密文件未能及时公开。

(二)改进情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有关条例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各有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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