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csxxgk.harbin.gov.cn/col/col12596/index.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五常市乡村振兴局。地址:五常市五常镇金山大街55号,邮编:150200,电话:0451-8583809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五常市乡村振兴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以提高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获取乡村振兴相关信息为目的,严格履行乡村振兴单位职责,强化乡村振兴预警信息发布,狠抓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数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公文办理过程中的公开属性管理,从流程上扩大主动公开数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统一部署,按照最新规范,增设时政要闻等专栏,集中呈现重要时政新闻和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事项件件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回顾和梳理市乡村振兴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的数量需进一步增加。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全局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意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变观念,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二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向全社会展现市乡村振兴局的工作成绩,让乡村振兴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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