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兴盛乡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csxxgk.harbin.gov.cn/col/col12596/index.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兴盛乡政府。地址:五常市兴盛大街8号,邮编:150202,电话:0451-535410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度,乡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度,兴盛乡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报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1年度,为满足大众需求,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兴盛乡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各项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审核,做好内容整合、内容保障、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全年未发生针对兴盛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各站、办、所负责人和信息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到位,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主动性不够强,工作能力水平还不够高的情况。下一步我乡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兴盛乡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