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兴隆乡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csxxgk.harbin.gov.cn/col/col12596/index.html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兴隆乡政府。地址:五常市兴隆村兴隆大街兴隆乡政府,邮编:150225,电话:0451-558580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对我乡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的强调,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对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度,兴隆乡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报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信息发布审核,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由专人负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畅通。保证了咨询、受理工作按规范处理,方便百姓对政府信息的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有效服务形式,内容包括各部门各类非涉密、非敏感信息的工作动态、普法宣传、中央工作会议的解读、疫情防控工作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全年未发生针对兴隆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专业力量还比较薄弱,针对性教育培训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乡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突出工作重点,优化工作流程,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兴隆乡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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