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2年五常市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2022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责任制度,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及《黑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黑水办发[2022]32号)的要求,现将我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名单在五常市政府网上公示,请各责任人认真落实好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水工程安全。
附件:五常市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名单
五常市水务局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度五常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