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
详见附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备案表.xlsx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1-85838095
联系人:刘杨
受理单位:五常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五常市金山大街55号